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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白胖的國文期末作業
主題是讀過鍾理和夫婦的戀愛故事後
藉此發想婚姻與門當戶對/同姓不婚/私奔等議題的關係
據說口頭報告被釘得很慘
為了移山倒海,力挽狂瀾
書面作業繳交前特來隔網討救兵

原(初)版的文稿內容片片斷斷
主題殘缺也缺乏例證
有打舌戰之嫌
最麻煩的是既不是火星文
非白話亦非文言
傷腦筋@_@

經本小姐指點
將案例資料補充到現在的程度
再輔以本人的生花妙筆
花了二個晚上大肆濫改
形成了以下的這篇文章

結果據白胖轉述得分是77
(他們全班最高是79)
此外老師的評語是:
"資料蒐集豐富,文書呈現遠比口頭報告優美"
六七千字的文章還是被嫌份量不足
(畢竟本來是一組五人的作業)
跟白胖說他的分數至少有一半
評語大概有三分之二是我應得的
他小子也回答得妙~
"好不容易可以PASS,姐姐就不要跟我搶分數了^^"

以下是個人覺得要是口頭沒被釘很慘
應該是很有機會拿到全班第一的書面稿完成本

P.S.還是覺得私奔案例採用紅拂女與李靖的故事還是比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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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貧賤夫妻一文探討「門當戶對、同姓不婚、私奔與婚姻」

門當戶對
「門當戶對」原作「門戶匹敵」。根據《三國志.后妃傳》載,曹丕篡漢稱帝後,立郭氏為皇后。當時郭皇后有個叫做劉斐的親戚,想要藉著自己是皇親國戚的身分,強迫他國人通婚。郭皇后知道這件事之後,就告誡劉斐說:「親戚們應當從鄉里之中,選擇經濟、地位相當的人家通婚,不可仗著自己是皇親國戚的身分,就強迫他國人民聯姻。」後來「門當戶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而門當戶對在中國古代婚姻史中有這樣的定義:兩戶人家只要身份地位、財勢、權勢等,能與其相較或更勝之,另一說法是只要可以光耀門楣不愧對祖先,亦可算門當戶對。
民國三、四十年代,在大部分的鄉里之間傳統思想依舊盛行,多數父母認為男女雙方還是需要門當戶對才可結婚,也因此像是農場小開與女工的男女組合會帶給親友們多麼大的震撼。但是由於現今教育程度的提高,伴隨著科技時代的來臨,很多傳統觀念逐漸式微,加以現在自由戀愛的風氣盛行,雖然老一輩還是認為這些觀念是很重要的,但傳統觀念形成的約束力已經不再像過去那麼強勢,足以逼著兒女(尤其是女兒)去跟自己不想結婚的人結婚,所以門當戶對的觀念逐漸昇華成追求心靈上的契合,也因此我們無法完全肯定門當戶對的觀念是不好的,原因是在於每個人的生活方式與思想上並不相同。
  古代的教育多半是有錢人家小孩的權力,窮人為了討生活都已十分困難,並沒有辦法給與孩子太多教育,在此思想上就已經形成隔閡。若要細分來探討,以男性來說:窮人只求溫飽,倘若能娶到一個老婆傳宗接代、協助農活已很滿足,多做選擇的機會並不是很大;但是有錢有勢的人卻能夠有非常多的選擇,即使不用費心去挑就有許多人家派人上門來說媒,就算娶三妻四妾也不擔心生活有困頓之虞。
而由於中國舊時代的女性自我意識算是十分低落,不像現代有越來越多的女性擁有較為強烈的自我意識,不願甘於受人擺佈,另外古人重男輕女的觀念較強,也間接造成女性打從出生後,不論貧富,多數就被當作工具一樣看待。尤其在貧苦人家出生的女孩通常就被當成賠錢貨看待,在家中不易有良好的教養與照顧,除了必須協助家中生計之外,為了換取家庭的生活費,有些女孩甚至被賣掉或送給其他人家生養,其中運氣好的或許被送到較為富裕的人家當童養媳或奴婢;可憐一些可能賣到青樓妓院或是其他場所。而貴族世家的女兒,往往成為一種交換工具,成為家族尋求利益以及權力平衡之間的犧牲品,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是形成有錢人通婚、沒錢的人互相通婚;富者恆富、貧者恆貧的既定命運。
  門當戶對與婚姻的關係,好壞參半,並非絕對必然。結局悲涼的例子,比較知名的大概就屬中國的梁祝以及西方的羅密歐與茱麗葉。這兩部戲曲文學名著都是建構在家族希望能給予女兒一個門當戶對的婚姻,可是女兒都不肯接受,選擇逃避與反叛的方式,最後都是死亡來收場的悲劇。但是作者的本意上是稍微有所差別的,梁祝的死可能最終使大家認識到門當戶對婚姻的害處;而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死卻化解兩個家族間長期的不和與仇恨。
上述兩個案例或許都是虛構的故事,所以真實性沒有那麼高,可是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卻也還是有美好結局的真實例子: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先生以及他的賢內助林淑如小姐。郭台銘當年只是一個中國海專的畢業生,家境也不是很好,可是當林淑如以一個小康之家出身,又是台大高材生的身份下嫁於他的時候,可以想見當時引發的社會震撼會有多大!可是這麼多年的婚姻下來,兩人相敬如賓,男主外女主內,夫妻同心一起締造了全台灣最知名的科技產業│鴻海集團,甚至可以說要是沒有林淑如,或許鴻海現在不會有現在這麼龐大的規模。
  另外我補充幾點門不當戶不對,很容易沒有好下場的婚姻模式:
  一、不同家教的烙印。中國傳統社會中,這樣的模式下最有可能形成的就是大男人主義,而女方雖然剛開始還會忍受,可是隨著時間的流逝,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忍耐一輩子,也就可能會在結婚幾年後發生問題。
  二、不同教育程度的磨擦。教育程度差異比較容易引起價值觀的差異以及生活習慣的不同,非高知識份子可能先求溫飽再求心靈滿足;可是高知識份子卻常常會先以自己的興趣為優先,才去想到是否能夠養活一家子的現實問題。
  三、不同地域的差別。居住地不同,地方民俗也很容易有所差異,在無法獲得共識以及生活習慣的差異之下,爭執是很容易產生的,雖說夫妻偶爾小吵影響不大,但夫妻爭執口角的頻率與時間若是太多對婚姻還是會有負面影響。

同姓不婚與婚姻的關係
  姓氏最初的作用在於分別婚姻、分別種族。而古人之所以不允許同姓結婚,這其中的道理有許多說法。其中《左傳》云:「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講的就是說如果同姓同血統的男女婚配,會影響後代子孫的生育。另外《國語‧晉語》中也有一句話再說這件事情「娶妻避其同姓,畏亂災也。」則是說同姓人結婚恐怕會給附近鄰里帶來災亂。
  在傳統的觀念裡,「同姓結婚」就等於是自家人或近親結婚一樣,這是因為古代交通不方便,許多宗族親友都比鄰而居。因此近親往往聚集形成一個村落,如「戴家村」、「郭家莊」等等。除非遠遊、遷居或上京應考,否則年輕人相親、提親的對象也大多是在附近的地區。但鄰近地區中,同姓的男女有血緣關係的可能性卻非常大,因此久而久之傳承下來的觀念便顯示同姓不宜結婚,怕近親生子容易生出畸形兒或招致災難。這應該也是鍾理和的父親之所以不願意讓鍾理和迎娶鍾台妹的原因之一。  
  在很多典籍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古代對於同姓不婚是很重視的,因為這屬於婚姻觀念中較為強烈的禁忌。在清朝末年之前,多數朝代還直接針對同姓不婚者做有類似以下的法律規範:若有同姓結婚,不僅要對主婚者及男女雙方當事人分別處以杖六十的刑罰,並且婚姻無效,強制離異。我們也可以在《大清律例│戶律│婚姻》中看到當時有解釋如下:同姓者重在同宗,如非同宗,當援情定罪,不必拘文。娶同宗五服親者杖一百;娶緦麻以上親,各以姦論,處徒至絞甚至斬刑。其實清律本來也禁止表婚,即姑表、姨表兄弟不婚,但因民間相沿成俗,清代不得不作出通融性規定,即特例為姑舅、兩姨姊妹為婚者聽從民便。
  我們又可以在鍾理和紀念館中的介紹中發現客家人對這個觀念似乎也特別注重。雖然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家長以及家中其他長輩不再計較這點,再加上現代社會中,交通往來便利,不同都市、不同省分,甚至不同國別的婚姻都是極為平常的。所以這樣的情況下,除非是極稀有的姓,否則同宗的機會已經不大;就算是同一祖先,可能兩邊中間都已經過了十幾二十代,彼此的血緣關聯也稀釋得差不多,影響也就不那麼的顯著。但為了避免因為近親結婚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台灣目前也直接在民法中明文規定以下情況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如附表)
  雖然現代醫學進步,法律對此也有規範,可是有些父母為了避免不良遺傳,還是會要求子女婚嫁對方能出示祖譜,研究清楚到底是否曾有過血脈的關係。但時至今日,或多或少還是有父母因為子女交往的對象和自己同姓而反對,但若發生這種事情也可以透過基因遺傳檢查,這是婚前健康檢查的一種,檢查來講目前可說是說服家人的一種鐵證,也能讓自己更多一層的安心保護。不管結果如何,同不同姓結婚,似乎不能斷定所有的未來,但以現今的科技經由檢查來找出是否有遺傳方面的問題並加以預防,才是最正確的作法吧!由於現代的科技發達,堅持同姓不婚者目前已經屬於少數。
  目前台灣同姓結婚最有名的實際案例應該就屬李濤及李艷秋夫婦,雖然當年很多人都說李濤先生非常的無情,因為他為了李艷秋小姐與元配張海倫小姐離婚,就此對張小姐不聞不問,當年華視為了阻止兩人之間的情事繼續發展,還曾一度冷凍了當時算是名主播的李濤先生,但他不顧一切只為娶得李艷秋小姐,甚至離開栽培他已久的華視,可以說是非常有勇於追求愛情的勇氣。
李濤與李豔秋夫婦的婚姻不僅屬於同姓結婚,並且是外遇,因此以當時社會的保守風氣來說,輿論形成的壓力席捲而來,但他們兩人沒有放棄,一路互相扶持,時至今日,李濤先生也成為TVBS的總經理,並沒有因為當年的事件而造成了他們婚姻後續難以發展。所以再回頭看看他們他們不顧一切的結合,也算是有了一個良好的結果。

私奔與婚姻的關係
  以下先舉一個古代私奔的案例:臨邛縣有一富豪卓王孫,其女卓文君,容貌秀麗,素愛音樂又善於擊鼓彈琴,而且很有文才,但不幸未聘夫死,成望門新寡。而當時恰巧投奔臨邛縣令王吉的司馬相如早已聽說卓王孫有位才貌雙全的女兒,他趁一次卓老先生大壽的機會混進壽宴裡,並假借要以彈琴祝賀為由,再琴曲中表達了自己對卓文君的愛慕之情,他彈琴唱道:「鳳兮鳳兮歸故鄉,遊遨四海求其凰,有一艷女在此堂,室邇人遐毒我腸,何由交接為鴛鴦。」(鳳求凰)這種在今天看來也是非常直率、大膽、熱烈的措辭,使得在簾後傾聽的卓文君怦然心動,並且在與司馬相如會面之後一見傾心,雙雙約定私奔。當夜,卓文君收拾細軟走出家門,與早已等在門外的司馬相如會合,進而完成了兩人生命中最輝煌的事件。
然而私奔之後,他們卻面臨了極大的考驗!回成都之後,由於因為司馬相如放棄了當時在朝中的官職,可說是家徒四壁,但卓文君也不愧是一介奇女子,面對這樣的境地,大大方方地決定在臨邛老家附近開起酒店來,自己當起老闆娘賣酒,這等行為對於當時堪稱望族的卓家實在是很大的傷害,但最後也終於使得要面子的父親承認他們的愛情,同時也給予了非常大的經濟支援使夫婦兩人能夠安心過活,不需再為生活操勞。
  這個例子與貧賤夫妻雖然結果大不相同,畢竟鍾理和在成名之前就已經去世,但其中還是有些較相似的地方能夠拿出來探討,也就是私奔發生的原因與情侶私奔後的發展。
  其實目前來說,我們不常遇到較為公開的私奔的事件發生在週遭,但回顧以往的案例,造成私奔的原因大致可以歸納出以下幾點:父母反對、身份懸殊、年齡差距、社會壓力、同姓問題、鄰里輿論。
  此外私奔其實是個較嚴重的社會問題,因為這樣的作為等同拋棄兩人原有的一切,重新開始。以現實面來說最容易遇到的就是經濟問題,雖然現代社會的男女雙方都有工作能力,但是從無到有,還是要經歷一段不算太短的刻苦日子;另外一種情況可能是其中一方家境較優沃,另一方卻是屬於貧苦人家,富有這方的家屬往往都會反對,進而造成反叛、私奔,但在遠離家中的經濟支援,如何收拾以往隨便花錢的態度卻是多數人做不到的,畢竟「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私奔後的困苦生活如何度過不見得是所有人都有辦法承擔的。
  還有一個強大的壓力就是來自社會與週遭的與論!這不單純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而已,還會影響到雙方家族,因為發生這種事情幾乎都會使鄰里故人抱持的異樣眼光看待這個家庭,可是既成的事實卻也讓家族成員在鄰里間默默的承受私奔所帶來的流言蜚語,無法做出強力的反駁,有些比較性急、比較衝動的家長甚至會因此登報聲明斷絕親屬關係,來免除這些事情對家族所造成的影響以及不便。

婚姻觀念的古與今
  從貧賤夫妻一文中,我們看到鍾理和夫妻不僅是同姓結合,又是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因此這段愛情上遭到的阻擾與挫折難以想像,才會有私奔的舉動發生,先是鍾理和經由日本輾轉到了東北,稍微安頓後,再返台帶走鍾台妹,夫妻兩人直到光復後才回到台灣定居。但由於之前諸多在當時算是離經叛道的舉動影響,夫婦在回台後仍受到鄉人的指指點點,並沒有因為時間過往而稍加平復。也因為這樣,他們非常希望能夠生出一個正常的孩子,來讓鄰里間相信他們的結合並沒有為後代子孫帶來不良的影響,只可惜老大後來摔成了駝背,而老二少年夭折,都重重的打擊鍾氏夫婦。但是他們依舊相互扶持,繼續生活下去,沒有因為這樣就擊沉他們的婚姻與愛情。
同姓不同婚的原則,雖然在《春秋》的《魯理》中已經有明文規定,但實際緣由已不可考,雖說不同姓氏源頭的祖先也有可能為同一人,很有可能是因為古代中國人有姓氏繼承的傳統,或許是在某些既往經驗中發現同姓結婚所生的後代發展不好、或者因為某些偶發事件造成同姓結婚者的際遇較差,因而形成了這樣的禮俗。另外這也可能與中國姓名學或算命有所相關,再加上現代醫學也已經證實了血緣太過相近的人結婚所生的後代比較有機會智力不高或是有嚴重的缺陷,進而用法律加以規定相關事項;但這樣的觀念卻也是依靠著傳統權威的掌權者|“父母”來維持。
而私奔這一詞彙含有貶抑的意義,對於權威接受者的子女來說,對於這些習俗若無法接受,那麼以往似乎也只有選擇逃避與反叛一途,對於婚姻安排的不滿產生了私奔的行為;當然這些行為對社會來說有不遵守習俗、不遵從長輩意見與違反婚約這些意涵,也造成私奔變成為大眾所譴責的行為;然而反過來說,這對於私奔的情侶來說卻充滿著其他相反的意義|一種略帶痛楚的甜蜜,與心愛的人終身相許卻又遭受到社會的譴責與父母反對的矛盾,就如鍾氏夫妻帶給我們的感受一樣。
然而回歸到現在,我們可以看到現代人對愛情與婚姻的觀念與以往確實大不相同,從前的人對於愛情、婚姻有從一而終、廝守到老的觀念。隨著社會上的生活方式與價值觀一直改變,很多人在結婚前往往將愛情與婚姻想像的很美好,認為自己一定能在婚姻中扮演最佳的角色,但隨婚後生活上的現實問題接踵而來,反成「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的寫照。這句話也就很清楚的點明了現代人在愛情與婚姻上稍微遇到重大挫折時,許多夫妻無法彼此忍受與包容,比起以前的人,較不易與另一半繼續堅持走下去,而以分道揚鑣做為婚姻的收場。

結論
  總結來說,對於身為中國人的我們,對於貧賤夫妻一文中所延伸出來的這些主題與事件討論似乎可說是司空見慣,不管是街坊鄰居們的八卦閒言、父母的諄諄勸誡、甚至是閒暇之餘讀的愛情、歷史小說,亦或是電影、電視劇,同樣的情節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一再頻繁的上演;仔細探討這些事情的背後因素,我們可以了解到所有的緣由都與中國傳統社會習俗,甚至是說父權社會下的階級、權力與中國社會所特有說媒相親、家族間的婚約所造成的種種結果,不幸的是這些情形在現代社會仍然持續存在。
門當戶對這樣的情況可以說是對於社會頂端家族的一種階級與權力的延續,或者對於下層階級的偏見而產生的一種約定成俗的價值觀與規範,對於家族的族長來說這樣的制度是理所當然應該存續的,如果子女們接受這樣的觀念,傳統與家族權勢將繼續延續下去;若否則可能會產生像鍾氏夫妻這樣反叛的狀況,也因此而產生了私奔這樣的事件。
探討婚姻在中國社會的本質可以發現,婚姻並不單純的只要是相互愛慕的雙方就能夠結合,而是充滿著各種不同的目的;對於上層社會來說婚姻是種權力結合的手段,而我們在中國歷史也可以常看到,以家族合作或是消弭雙方之間誤會為契機的婚姻,如:中國皇帝將公主與外族聯姻,或是傳宗接代理念的實踐、甚至是為了報復仇家而生。加上傳統習俗的枷鎖後,婚姻儼然是中國傳統中非常重要的一種儀式與社交手段,也因此造成了由古至今成千上萬的情侶無法依照自己的喜好與自由意志來選擇終生的配偶;現今社會或許由於經濟提升,使得權勢的差距已經不如以往那麼廣泛且嚴重,但仍可以發現在上流社會中,這樣的狀況仍然普遍存在,並沒有因為時間而完全消逝。
美滿的婚姻是人人都心神嚮往的,我們常看到婚禮中主婚人要新人起誓‥「你願意愛她/他、照顧她/他、扶持她/他一生一世,夫妻患難與共、不棄不離嗎?」一句誓言、一個承諾看似簡單,但要實際遵守可就不那麼容易。婚姻是由兩個人共同組成的,兩個背景不同的獨立個體碰在一起,一定會產生很多不同的問題需要解決,不單只是夫妻雙方,就連彼此的家人、朋友‥‥等,都是這場婚姻中雙方所要共同面對與適應的。人的一生之中有無數的選擇,而婚姻是其中相當重大的一個,尤其這場抉擇又關係到每個人的下半生。有人說,結婚就像等公共汽車,還沒等到的殷切期昐著,巴不得趕快上車,上了車的又張望著,看看什麼時候有機會下車,這也是面對婚姻抉擇很多人兩難的矛盾態度。
最後我們討論出對婚姻應秉持的尊重與態度是:婚姻大事最好只準備一次就好,最好是踏進去了就不準備再跳出來。不論是否同姓結婚;不是是否門當戶對,只要真心相愛,雙方都肯為這份愛情一同努力與貢獻就可能成就一段金玉良緣,所以邁入婚姻之前的未婚男女切記要睜大眼看,結婚後就要為了彼此而奮鬥。對於婚姻,多一分奉獻、少一分自愛;多一分敬畏,少一分輕慢。以成熟的心態去建立與維持良好的夫妻關係,天作之合必須是由男女雙方共同用心學習,並非以兒戲的態度面對就能有好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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